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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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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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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60元,比上年增长9.5%,增加658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0%,增幅高于上年同期0.6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仍以工薪收入为主。工薪收入占总收入70.4%;转移性收入占23%;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小,增长快。2004年人均工薪收入5542元,同比增长8.5%;经营净收入434元,同比增长18.4%;财产性收入89元,同比增长38.8%,其中股息与红利收入增长1.45倍,出租房屋收入增长39.5%;转移性收入1813元,同比增长12.2%,其中社会救济收入增长59.6%,赡养收入增长36.4%,养老退休金增长12.2%。

  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一、增资的翘尾因素影响。去年下半年,国家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去年年底基本到位,由于增资的翘尾因素影响,工薪收入较快增长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04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5.9%,此外,相应的养老离退休金的增加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4%。二、经济形势较好,就业面扩大,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增加了职工工资和奖金津贴;一些地区发放了生活补贴;三、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保障管理力度,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得养老金的足额发放逐步到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地保障了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加。

(江西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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