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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死人一条人命只赔500?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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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一条人命就500块?比轧死一条狗还便宜?”日前,南京某铁路东道口发生一起特快列车与马自达相撞,撞死4人的特大交通事故。面对死者的粉身碎骨,铁路方面表示:按国家规定,他们只能按每人500元标准赔偿。100多名受害者亲属闻迅表示无法接受。“这是一起棘手的突发事件。”行调解的栖霞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包明昌所长表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看道人员栏杆关闭不及时。火车站依照惯例,坚持每位死者只能给付500元的赔偿。
  “这是人命啊!”受害者亲属对铁路方面的赔偿标准表示无法接受。铁路方与死者家属双方进行了连续7天7夜的对话,但毫无进展。死者家属来到龙潭司法所,表示要与铁路打官司。
  司法所包所长随即代表死者家属找到铁路方面调解。铁路方面表示,按照《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穿越铁路一条人命只能赔偿300元。赔偿500元已经多了。
  司法所代表死者家属表示,《暂行规定》是铁道部1979年颁布的,是28年前的法规。而依据1995年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赔偿标准应按责任大小赔偿。铁路是实行人工管理的禁行栏杆,人爬过去可以信,但“马自达”总不能飞过去?这说明在道口管理上存在瑕疵,理应承担管理失误的责任。
  由于栖霞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的协调沟通,铁路方面最终赔偿4名死者家属共计40余万元。
  有法律专家表示,铁道部这部28年前的法规早已时过境迁,应“提速”修改。
  作者: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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