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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安挂横幅不慎摔伤银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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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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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银行的保安夏某为银行悬挂广告横幅,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8月31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决该银行赔偿夏某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夏某是保安公司派往某银行网点的保安人员。2005年5月21日,夏某根据该银行网点主任的要求为银行悬挂广告横幅,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鉴定,夏某的伤势构成八级伤残。今年1月,因双方对责任的承担意见不一,夏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对于保安的工作范围,在银行方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中约定不明确。从常理上认识,保安工作范围应是维护特定场所的安全保卫,悬挂广告横幅显然和这一概念相去甚远,故对银行认为夏某因工作关系受伤,应由保安公司担责的主张不予采纳。但夏某挂横幅时不注意自身安全,本人也应负一定的过错责任。(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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