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伤人怎么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16:47
人浏览
家住河北区的文奶奶在路过一家商场门前时,该商场上面的标志牌突然被风吹落,将文奶奶砸倒,致其“股骨颈骨折”。因商场拒绝支付文奶奶后期治疗费用,老人一怒将商场告上法庭。近日,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商场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判令其赔偿文奶奶各项损失2.3万余元。

  2005年3月的一天中午,年近七旬的文奶奶步行经过某商场门前时,商场上悬挂的标志牌突然坠落,正好砸在文奶奶的后背上,老人当即被砸得倒地不起。被人送到医院后,文奶奶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共住院治疗8天。去年3月底,文奶奶又转院治疗,并“手术打空心钉”进行了接骨。此次治疗,文奶奶共住院16天,之后便回家休养。根据司法鉴定,文奶奶为“左股骨颈骨折,髋关节部分丧失功能”,已构成10级伤残。事后,文奶奶与商场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提起诉讼。


  文奶奶的代理人在开庭时表示,在治疗前期,被告为文奶奶支付了所有费用。但从2005年8月起,被告撤回了护理人员,也不再承担文奶奶后续治疗的费用,使文奶奶的治疗受到延误。鉴于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文奶奶的合法权益,故要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合计3.9万余元。


  被告商场的代理人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据被告方了解,商场的标志牌被大风刮落后,并没有砸到原告的身上,而是落在距原告3米远的地方。原告因情况突然,自己分神,才倒地受的伤。该代理人表示,虽然商场的标志牌没有砸到原告,但与原告受伤也有一定因果关系,被告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给原告看病也是应该的。而且,为了给原告治疗,被告方已陆续垫付了各项费用3万余元。另外,在此次事故中,原告自己没走好,不小心倒地受伤,其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对其所有的设施有维修、养护的义务,由于维护不到位,致使其门前的标志牌被大风吹落,碰到恰好从此经过的原告的后背,造成原告倒地受伤。对此意外事故的发生,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关于继续治疗费,因该项费用尚未发生,法院不予确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