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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宝马撞死女童”续:被告律师称非肇事逃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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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温州宝马司机醉驾撞死女童逃逸找人顶替被起诉
温州泰顺“宝马车撞死女童案”后续:
被告辩护律师称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家属无法接受表示强烈不满
  今年1月21日晚,齐某醉酒驾驶一辆宝马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王某某父女俩发生碰撞,导致11岁的小多(化名)死亡,其父亲王某受伤。

  在整个交通事故中,除了宝马车酒驾撞幼童外,还有“逃逸、还找人顶包……”等因素。因而,此事被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昨天下午此案开庭,有100多人旁听,庭审中,被告齐某的辩护律师说:“(齐某)醉驾时没有察觉到与被害人的自行车相撞,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此言一出立刻引发了家属的强烈不满。

案情回顾:酒驾、逃逸和顶包
  1月21日晚,现年26岁的齐某与曹某等10余人在泰顺城关某酒店一起吃饭,席间齐某喝了不少酒。饭后,齐某与曹某等人还打算去某KTV娱乐。

  去KTV的路上,齐某开着宝马,撞上了骑自行车的小多父女。小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多父亲也在事故中受伤。

  发生交通事故后,齐某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为了逃避处罚,齐某打电话给一起吃饭的朋友曹某商量。曹某又打电话叫来了吴某进行“顶包”。随后,齐某和吴某一起到泰顺县人民医院接受调查。

  齐某对调查的交警说是吴某驾驶宝马车肇事,交警当场对吴某抽血检验。

  但是,由于事故现场调查的种种迹象表明,这很可能是一起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细心的交警发现吴某神情慌张,而且齐某满嘴酒味,于是,交警对齐某也进行了抽血检验。

  在医院采血样的一个小时后,吴某迫于压力,主动到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说明“顶包”真相。

  最后,齐某的酒精测试为193.3mg/100ml,是醉酒驾驶认定标准(80mg—100mg)的2倍多。

辩护意见引发家属强烈不满
“他的态度很不诚恳”
  昨天下午2点30分许,齐某被带上了法庭。

  在庭审开始之际,齐某向小多的家人道歉说:“对不起。”

  但对小多家人来说,他们的痛苦却难以平复,因为小多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苗,小多失去生命后,给这个家庭造成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直到现在,小多的家里人还不能走出阴影。

  在法庭上,齐某及其辩护人表示,当时不知道撞击到小多父女的自行车,只听到“砰”的响声。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对齐某是否构成逃逸存在很大分歧。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齐某在醉驾当时没有察觉到与小多父女的自行车相撞,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齐某律师的这个说法,不仅被公诉人员反驳,也引起了参加旁听的小多家人强烈不满。在中间休庭期间,小多家属情绪激动,对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表示强烈的不满,并认为齐某态度不诚恳。

  在庭审结束的时候,齐某想跪下求得小多家人了谅解,但被法警带离法庭。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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