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求爱不成刀划女友脸 少女毁容获赔二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8 22:31
人浏览

  四川省泸州纳溪区法院对周兰建求爱不成毁损女友容貌一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由周兰建赔偿受害人小容(化名)精神抚慰金二万余元。
  
  周兰建与受害人小容系远房亲戚。1999年,周就开始追求尚在读初中的小容,而小容却以年龄小为由拒绝。2001年10月,初中毕业后的小容便到广东番禺一家电子厂打工。周兰建知道后,也赶到番禺去,继续纠缠小容。2002年10月6日,小容下班后出厂购物,正在厂门外等候多时的周兰建即缠着要小容去共进晚餐。无论周兰建怎么劝说,小容就是不同意。绝望的周兰建于是拽住小容的头发猛力往墙上一阵乱撞后,又掏出刮葫刀片在小容的左脸上连划了三刀后逃离现场。小容后被他人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诊断为:左面部皮肤切割伤。在治疗期间,由于双方父母通过电话的干预,周兰建与小容达成“私了”口头协议:由周赔偿小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400元。但周兰建在偿付了400元后便下落不明。
  
  小容受伤后,由于精神受到了较大伤害,上班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上经常出现差错。小容的父亲便于2003年1月将小容从广东接回家乡,并委托有关部门对小容的伤进行了鉴定,其结论为:小容左面部损伤属轻伤,其损伤致左面部疤痕,构成十级伤残
  
  依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小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在追究周兰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周兰建赔偿其损失。但是,由于周兰建下落不明,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小容的刑事自诉的起诉。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兰建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损失。纳溪法院依法受理后,经公告送达副本、开庭传票,周兰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缺席审理后,作出了由周兰建赔偿小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22974元的一审判决。判决后,小容表示服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