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共同侵权人中的部分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赔偿能力的怎样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7 00:23
人浏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人中的部分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赔偿能力的,其应赔偿的份额可以责令其他共同侵权人承担。该共同侵权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未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