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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做了我孩子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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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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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疑是私人诊所惹的祸

  36岁的彩某某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家在河南柘城县农村,由于家里实在太困难,几年前他和妻子焦某随着打工的大军来到北京谋生。因为夫妻两人都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水平,妻子只好帮别人打零工,彩某某则靠着自己的一把力气蹬三轮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维持生计、延续香火是这个河南人最大的愿望。2004年秋天,焦某怀孕了,这对他们夫妻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彩某某只等着妻子一朝分娩,抱上孩子回家让父母高兴高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春节刚过,已经怀胎7个月的妻子却一不小心患上了感冒。拖了几天后,焦某开始发烧,这下愁坏了彩某某,他知道大医院看病贵,舍不得好不容易赚来的那点血汗钱。于是,彩某某就蹬着三轮车把妻子送到北京市某某区一家私人诊所治疗。

  让彩某某没有想到的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妻子在这个私人诊所竟然治疗了20天。在这长达20天的治疗时间里,妻子逐渐出现了腿肿、脚肿的情况,后来全身也开始浮肿。 更让彩某某夫妻担心的是,妻子的胎动一天比一天微弱。2005年2月底,妻子的感冒是痊愈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完全没有了声音。五天后,也就是2005年3月4日凌晨2点多,焦某痛得在床上直打滚,彩某某这才连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医院。

  但是,一切都晚了!经过北京某医院专家的紧急会诊,结论是胎儿已死亡。没办法,先保住妻子要紧,彩某某含泪在手术通知书上签了字。3月4日凌晨3点多,他的妻子剖腹产出一个8斤重的男婴,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儿全身高度浮肿,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销毁死胎孩子成了“医疗废物”

  “一定是那个私人诊所有问题,不然这个孩子不可能就这么没了!”彩某某认定导致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私人诊所,但是,找人家讨个说法要有证据啊!

  于是,彩某某开始准备四处寻找证据。此时,好心的医生也注意到胎儿畸形,建议他们对胎儿进行尸检。彩某某连忙问:“尸检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死亡?”好心的医生却给了彩某某夫妇一个不确定的答案。彩某某见医生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怕花冤枉钱,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不同意尸检。

  医生临走的时候告诉彩某某夫妇:“如不同意尸检,医院就按常规进行处理了。”这时候,彩某某并不明白,医生所说的“按常规进行处理”是怎样处理的。

  孩子死后,义愤填膺的彩某某立即到北京市某某区红星派出所报案,准备控告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但是,警方告诉彩某某说:“要控告非法诊所,必须得到医院的死亡证明。你赶紧去医院开死亡证明吧!”

  3月7日上午,得到警方的指点后,彩某某立即来到北京某医院要求开具孩子的死亡证明。北京某医院很快按照彩某某的要求,出具了“胎儿为死胎且为多发畸形”的诊断证明。

  但是,事情注定了一波三折,当彩某某把死亡证明拿给警方时,警方告诉他证据还不够确凿。“孩子是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只要能对孩子进行鉴定,毛病出在哪里肯定能够查出来!”彩某某赶忙向警方提出给孩子作法医鉴定。随即,某某区红星派出所出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

  但是,当3月9日彩某某拿着委托书来到北京某医院,准备为孩子做法医鉴定时,医生却告诉他:“医院已将死胎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了!”“医疗废弃物?”刚刚听到这个陌生的专业名词时,彩某某愣住了,整整七个月的怀胎,七个月的心血,结果得来的就是这个冰冷的词汇!彩某某一下子傻眼了,索赔无望不说,医院凭什么把自己的孩子“处理”了?而且还是当作“医疗废弃物”销毁掉了!

  这个欲哭无泪的河南大汉顿时蹲在了地上,他眼泪汪汪地说:“从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仅仅6天,我的孩子还有用啊!你们也明明知道,对孩子的法医鉴定将直接影响我们索赔啊!你们凭什么把我的孩子处理了?”

  但是,医院给彩某某的答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胎死宫内娩出的死胎应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集中处置,而且这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通行做法。我们曾劝说你们进行尸检,但你们明确表示不进行尸检,也没有表示你们自行处理死胎,我们只好按照常规对死胎进行“处理”了。

  死胎处理向法律界提出严峻问题

  在妻子产下死胎后,彩某某曾经询问过医生可不可以给孩子做司法鉴定,医生当时的回答是“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彩某某不明白,为什么医院说话不算数?当彩某某获知孩子被擅自处理的时候,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随后他跑出医院,买回一个录音机偷偷藏在衣服里,再次折返回医院,准备用录音作为证据。

  但是医院给彩某某的回答是:尽管我们说过7天之内都可以进行法医鉴定,但你们夫妇之前从未提出要冷冻死胎,也没提出要医院代为保管。如果要医院保存死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也要有一套手续。死胎按医疗废品处理是惯例,死胎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只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体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死胎的父母也没有对死胎的处分权。“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学文化的彩某某不了解那么多规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孩子的尸体没有被处理掉,一旦查明是因为私人诊所大量用药导致的死亡,这就是我状告私人诊所的证据。但是,现在证据没有了,那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擅自处理了孩子尸体的医院就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没有证据,私人诊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某某决定状告把自己孩子当作废物处理掉的医院,捍卫死胎的处置权。之后,彩某某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考虑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死胎的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所以对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法院适当作了考虑。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焦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焦某赔礼道歉。

  (摘自《法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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