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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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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都会接到很多咨询的电话,发现大家对需要复印的病历内容并不甚了解,对自己的权利也不清楚,特此发表专门的一帖,详细列出我们的医学专家顾问明确要求邮寄的案件材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需邮寄的材料:

  1.就医过程的完整经过:本人写出材料。如对医院哪方面不满,自己看到的治疗过程,病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害后果(死亡、昏迷、残疾……)

  2.医疗费用清单(收费明细)=每日收费清单(小长条)

  3.病历复印件: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复印件须医院盖章。若医院不配合复印病历,可到当地卫生局医政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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