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院产检失职导致生成残疾婴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2 02:16
人浏览

  王先生在妻子李女士怀孕期间多次带她到医院进行孕检,但是由于医院没有告知进行唐氏筛查,导致诞下一愚儿。由于认为医院严重失职,王先生夫妇将医院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近6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王先生夫妇起诉称,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期间,妻子李女士一直在北京一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院每次出具的孕检结果均为正常。2009年5月李女士在医院产下一女婴,该女婴随后被北京儿童医院诊断先后诊断出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症(先天愚型)以及听力严重缺失。

  王先生夫妇认为,医院在进行产前检查的整个过程中,由于严重失职,并未检查出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症以及听力的严重缺失,亦未告知他们及家属进行相关疾病的筛查。由于医院的过失,致使他们夫妇丧失了选择是否让患有上述疾病的婴儿出生的机会,进行孕检的目的全部落空,并遭受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为此他们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鉴定费10741.16元、终身抚养费48721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推荐阅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