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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要做几种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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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病人会和医生之间发生医疗纠纷,这是需要鉴定的,医疗纠纷要做几种鉴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种解决措施以及鉴定方面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要做几种鉴定

  对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后果的为责任事故:

  (一)对急诊病员互相推诿、贻误、丧失抢救时机的;

  (二)擅离职守、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的;

  (三)在诊疗中经治医生无能力处理,又不请示上级医生或不执行上级医生正确指导的,被请示的上级医生不及时处理的;

  (四)违反手术规定,术前不认真准备,术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以致误伤重要器官或开错手术部位,或将纱布、器械等物品遗留在体内的;

  (五)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麻醉发生过失的;

  (六)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违反规定和操作规程,交接不清,查对不严或护理不当的;

  (七)在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

  (八)在各种辅助检查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而发生错误,直接影响及时正确诊断和治疗的;

  (九)不执行消毒、隔离规定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交叉感染的。医务人员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确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发生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事故,造成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后果。

 医疗纠纷要做几种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事故去哪里进行鉴定主要要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讨论: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法院要求鉴定的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医疗纠纷要做几种鉴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总而言之, 对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分为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若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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