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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药的医疗事故赔偿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13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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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过错该如何获得赔偿呢?医生履行哪些义务?

  6月28日我带媳妇到怀安县妇幼保健院打保胎针。第二天再去打时,医院的护士告知,昨天错打了催产素。我找到院长,院长给我出具了由于工作失误将保胎针打成催产素的证明。但之后既不给我媳妇做是否需要堕胎的检查,也不给予赔偿。现在我找保健院他们让我找信访局,我找信访局又说应该找卫生局,卫生局又让找保健院,推来推去无人管。

  网友反映的《打保胎针打成催产素有关部门推诿无人管》一事,怀安县卫生局很快有了反馈,其给我们发来的调查情况说,2010年6月28日,孕妇牛慧敏到县妇幼保健院要求保胎。取药时,当班药士张艳霞误将缩宫素当成了黄体酮,护士张学农也未进行查对,随后为牛慧敏进行了注射。第二天,患者进行第二次注射时,被当班护士发现并上报,随即进行补救治疗。截至目前,县妇幼保健院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调离工作岗位、免去职务、取消评先以及如发生民事赔偿,张艳霞、张学农分别承担赔偿总额的10%等处理决定。调查情况说,出现医疗责任事故后,患者家属提出赔偿,但县妇幼保健院以未产生损害后果、无法律依据为由,予以拒绝。此纠纷虽经县卫生局多次调解,但医患双方意见悬殊,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医生的义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病,这是医疗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

  (2)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医生不仅要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患者躯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以同情之心,理解、体贴、关心患者,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解除患者心理上的痛苦。

  (3)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

  (4)保密的义务,医生不仅有为患者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患者的隐私守口如瓶,而且还有对患者保密的义务,如有些患者的病情让本人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则应该予以保密。

  (5)此外,医生在对患者尽义务的同时,还必须对社会尽义务,如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发展医学科学等等。一般来说,对患者和对社会尽义务是统一的,但是,由于利益的基点不同和指向不同,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当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考虑社会利益,医生要以社会利益为重,尽量说医患者使个人利益阳从社会利益,使两者的利益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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