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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受害去哪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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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我们如果身体产生不适会找一些专业的、知名度高的、证件齐全的、合法的医院进行治疗,如果不小心被没有证件的人员诊疗后受到损害的,那么非法行医受害去哪鉴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非法行医受害去哪鉴定

  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只有鉴定结果证明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确定。

  二、非法行医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以上三个量刑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对于“情节严重”,既要将其作为定罪情节加以考虑,又要将其作为量刑情节处理,即在定罪时,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在量刑时,也不能撇开“情节严重”这一刑罚幅度。

  第二,对于第二个量刑幅度“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不应以医疗事故的标准为依据。因为非法行医行为不属于合法、正常的医疗活动,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若以医疗事故等级标准为依据,又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则与医疗事故罪法定最高刑仅三年的差别太大,特别是对于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只是因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导致在定罪量刑上与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有如此大的差别,自然难以服人。因此,新刑法对于该罪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理解为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尽管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法定幅度与该罪中的第一法定刑幅度基本相同,但鉴于在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况下,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相比,除了都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外,非法行医罪还侵犯了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社会危害性要大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对于非法行医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就诊人重伤的,仍应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对于第三个刑罚幅度,即“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规定有不合理之处。

  三、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有哪些区别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如果受害人是因为非法行医受到损害的,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其次是找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非法行医受害去哪鉴定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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