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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护理不到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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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重伤或是重病的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其安排不同等级的护理,但有时候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使得患者在没有得到充足护理的情况下加重损害。那么部分护理不到位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部分护理不到位怎么办

  患者到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医院部分护理不到位致使患者身体受损,患者可以向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

  案情介绍:近日,安徽省蚌埠蚌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判决,判令医院承担30%责任。

  2012年4月14日,原告小花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不慎被挤压离断,断后2个小时内到蚌埠市一家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右示中指挤轧离断”,当日进行了右手食、中指挤压离断清创、固定、血管神经吻合术。4月17日,出现患指不良变化,经治疗无好转,于4月22日行右示中指缺血坏死清创残修术,26日原告出院。2012年6月8日,经鉴定,小花构成9级伤残。后期因医院与患者小花之间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小花的监护人代表小花到蚌山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该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认为:医院根据小花的病史、检查所见,诊断右食中指离断伤无误,行右手食、中指挤压离断清创、固定、血管神经吻合术可行。术后予以石膏外固定,手术操作本身未见明显不当。但在术后护理方面医院存在问题:小花断指再植术后,应加强术后护理,但是从检病例记录看,院方术后对小花的观察欠详尽。小花因挤轧致右手食指中指离断,损伤本身较重,术后再植失败、指体坏死是原发损伤发展的转归,原发损伤是导致目前后果的主要因素,而院方存在的上述术后保护观察不细致、处理不积极等过错是导致目前后果的次要因素。鉴定意见为:医院对小花的医疗行为存在术后护理观察不细致、处理不积极等过错,是导致小花目前后果的次要因素,参与度考虑为16%-44%。

  该院经审理认为:患者到医院就诊,双方由此建立医疗法律关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原告小花手指断离后到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医院对小花的术后存在护理观察不仔细、处理不积极等过错,与造成原告9级伤残有一定因果关系,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原告手指断离是挤扎原因造成,损伤本身较重,术后再植失败、指体坏死是原发损伤发展的结果,原发损伤是导致伤残后果的主要原因。院方术后护理观察不仔细、处理不积极是导致伤残后果的次要因素。结合本案案情,确定被告应承担30%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令医院赔偿小花各种经济损失13327.23元。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三、有哪些常见的医疗事故

  1、与管理有关的医疗事故

  (1)对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条件,借故推诿和拒收,以致延丧失抢救时机,或不负责任地将危重病员转院、转科,造成不良后果。

  (2)擅离职守,贻误诊疗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

  (3)不执行卫生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知故钝,查对不严,交接班不甭,或不遵医嘱,护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4)医院领导、后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

  2、与手术有关的医疗事故

  全麻过程中,除可能发生麻醉过敏、心跳骤停、喉头痉挛、肺水肿、心律不齐等各种意外死亡之外,常见引起医疗事故的原因是:麻醉药浓度过量;使用麻醉剂技术上的错误;以及诱导期中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呼吸衰竭等。虽然因局麻而发生的医疗事故较为少见,但将过量麻醉药误注入静脉、应用毒性高的局麻药手、误用高浓度的药物贮存溶液等有时也可以发生事故。

  3、与输血、输液有关的医疗事故

  输异型血引起致使性溶血反应,多见于血型检验和交叉配血检验时发生差错,以致配错血型。也有化验、血库人员因工作制度不严,采血时粗心,以致发生溶血性休克死亡。输入被细菌或霉菌污染的血液、血浆或液体均可引起死亡。输液量大、速度快了可引起左心衰竭合并肺水肿而引起死亡或其严重后果。

  4、与错用药物、过量用药有关的医疗事故

  医疗开错药,药房发错药,护士拿错药。

  5、与检查、治疗有关的医疗事故

  在各种检查治疗(检查、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制剂等)工作中不负责任。

  6、与助产有关的医疗事故

  在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违反操作规程,以至会阴三度撕裂或产妇、婴儿死亡。

  7、与诊断错误有关的医疗事故

  在医疗纠纷中,经尸体解剖证实临床误诊者颇多。但误诊不能一律定为医疗事故。由于医疗条件限制,有的病例即使高-明直至病人死亡也难以确切论断。但有些医生由于工作马虎,粗枝大叶,本应正确诊断的却诊断错误,或自己经验不足又不请示上级医师,即不会诊,又不及时转院以致贻诊断治疗,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部分护理不到位怎么办的信息,由上可知,因医院部分护理不到位致使患者身体受损,患者可以向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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