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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没鉴定上还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1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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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那么职业病没鉴定上还算工伤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业病没鉴定上还算工伤吗

  第一、按照规定程序制发《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内容要说清楚。在接到请求认定患职业病为工伤的工伤认定中请后,初步形式性审查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真实性,是否有伪造、变造情形,有可疑之处,应该向申请人指出问题。

  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齐备申请材料后,要向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发受理决定书。该受理决定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可能申请鉴定的时限,最好稍长一些),提供如不服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申请鉴定且鉴定机构已经受理其鉴定申请的证明材料,告知其如果超过期限不提供该证明材料,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弄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效力是否处于待定状态很重要。向当事人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后,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可能出现不配合的情形,即超过期限不按要求提交是否申请了鉴定且鉴定机构已受理的证据。在此情形下,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为稳妥起见,还是可以通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机构,搞清楚有关当事人是否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了首次鉴定(或再鉴定)。最好在完全搞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后,才可将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作为定案证据。

  第三、处理此类工伤认定案件,不能再向用人单住制发《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这样做不符合条例规定。

  第四、在有关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不能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止审理,等待终结结论后再恢复审理。

  实际上,处理此类工伤认定案件是相对简单的案件,只要细心一些,是可以把此类工伤认定案件处理得很好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职业病没鉴定上还算工伤吗的相关内容。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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