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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维护律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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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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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上午,曲靖麒麟区人民法院传出消息,经过该院速裁法官的耐心调解,一起因拒不支付律师代理费而引发的纠纷成功调解,被告当庭给付了律师费。

  2008年9月,曲靖一建筑公司与当地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由该律师事务所指定一名律师作为建筑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该公司的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费为8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律师事务所按合同约定指派了陈律师作为建筑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诉讼。2008年11月,曲靖中院陈律师代理的案件作出了生效判决并执行完毕。事后,建筑公司以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代理人未尽职责为由,拒绝支付下余的5万元代理费。多次协商无果,律师事务所向麒麟区人民法院起诉。

  麒麟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指定“速裁法庭”办理。

  连线:拒付代理费值得关注

  采访中,双方代理律师均认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后,当事人以各种理由拒付代理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但通常因为数额不大,所以通过诉讼进行维权的较少,希望通过此类案件,能够增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法律意识,维护律师在进行委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承办案件法官说,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理应支付律师代理费。本案中,原告受托为被告提供法律服务,所代理的诉讼事项圆满完成,并且款项已执行到位,被告未按约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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