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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首试交通事故赔偿联合调解机制 引导当事人用协商解决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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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讯东莞交警支队交管科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三庭,近日召开建立交通事故赔偿联合调解机制协调会。

  参加会议的有虎门、长安、沙田、厚街、大朗、大岭山、太平高速七个交警大队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有关领导。

  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是建立交警、法院双方的联合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机制,通过整合相关机构的资源,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促进当事人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减少社会矛盾。建立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是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选派专业人员,在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设立人民法院调解事故赔偿的工作点,人民法院派驻人员以法院的名义开展工作。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接案民警在事故处理前期工作完成后,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派驻办公点寻求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法院派驻的工作点在审查后可以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此次商议建立的交通事故赔偿联合调解机制,在虎门、长安、沙田、厚街、大朗、大岭山、太平高速七个交警大队试行。具体时间待筹备工作完成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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