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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3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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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事纠纷产生民事诉讼的,诉讼当事人可能被司法拘留。如果拒不履行民事判决、裁定,涉嫌犯罪的,可能被刑事拘留。那么民事纠纷拘留多长时间呢?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民事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一般拘留的时间在十五天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民事纠纷拘留多长时间

  二、法律规定被拘留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是处罚结果,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是过程。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进行侦查的一个措施。行政拘留意味着小事情的了结。刑事拘留意味着大麻烦的开始。行政拘留是一至十五日,多项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起算从决定之日的第二日开始。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可延长四日,如有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延长至三十日,结束之后面前临释放,取保或监视居住,逮捕,判决等情况。

  一般只有在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法院才会进行民事拘留,民事拘留的时间法律也有具体的规定,不得超过十五日,表现好的话也可以提前结束。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事纠纷拘留多长时间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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