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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无感情 法院调解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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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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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堌阳法庭针对一起离婚案件展开调解工作,最后双方都同意离婚,返还财礼份额的意见也达成了一致。

10月19日原告郑和来兰考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贾雨解除婚姻关系,结婚时嫁妆自己所买归自己所有,返还财礼共14160元,精神费5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得知,被告贾雨结婚后不久,就外出打工,婚前两人交往很少,了解不足,二人是在媒人和家人的积极撮合下就稀里糊涂结婚了,根本没有什么夫妻感情所言。被告贾雨愿意和原告解除婚姻关系,就是返还财礼的问题不作出让步,说最多愿意返还两千元。

法庭针对双方争议的返还财礼份额多少为焦点,展开“背对背”调解,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切入点,经过一上午的调解,面对着法官从这屋到那屋、从那屋来这屋来回“奔波”,双方当事人为法官的执着和不知疲惫而感动,最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面对双方“当庭清结”的调解结果,法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也忘记了调解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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