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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官快速调解交通事故案 13天原告领到25万元巨额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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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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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2月11日,当史红英从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领到肇事车主的25.5万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

今年11月,在某煤矿上班的史红英之夫张某在骑车经过一路口时,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桑某驾驶的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刮擦,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肥城市交警大队认定,桑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史红英上有年近七旬的公公婆婆要照顾,下有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要用钱,自已又没有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真不知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更可气的是肇事司机桑某不见了踪影。办好丈夫的丧事后,11月28日,史某将肇事司机桑某及车主英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民事赔偿33万多元。

肥城法院迅速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承办此案的法官司书祥感到此案十分紧急,迅速向领导进行了汇报,为及时保护和实现被害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原告行使法官释明权。司书祥还依原告申请立即到交警队对肇事车辆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并迅速传唤被告进行庭前调解。由于被告肇事司机桑某未到庭,司书祥对被告车主英某做了大量的工作,情法并重,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及时抚平受害方的精神创伤。经过多次做工作,原被告本着互谅互让达成了由被告英某赔偿原告25.5万元,原告撤回对被告桑某的民事起诉的调解协议。由于被告家在外地,司书祥又多次督促被告筹措款项,及时将赔偿款过付给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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