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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及时解决拖欠工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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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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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元月以来,福建省惠安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

为了及时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该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及时庭外调解。元月7日,安徽太湖县的曹某到该院,请求帮助其向某石材厂追讨拖欠工资2000元。该院马上通知石材厂厂长黄某到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并当场付清工资款;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拖欠工资款纠纷案件,当即立案,及时审理。如原告陈某、陈某某被拖欠工资案,考虑两原告均为外地人,该院当即予以立案,并在最短时间内送达、开庭,并做好调解工作,仅十余天,被告张某还清拖欠的工资款;该院坚持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服务思想,稳妥审理涉及人数众多返乡民工请求支付工资款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去年12月30日,费大华等246名民工要求支付被拖欠劳动工资1045371元一案。承办法官当天受理,并同意缓交诉讼费21360元,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仅用三天时间就调解结案这起人数众多的劳务工资纠纷,化解矛盾,及时维护246名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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