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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调解一起涉亲子鉴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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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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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不仅使同居双方息诉服判,更重要的是维护了非婚生子的合法权益。

原告小美系铜山区某村人,现年21岁。2010年小美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婚礼嫁给小强。2011年初小美生下一子,取名小宝。本来幸福的一家三口应该其乐融融的生活,可没想到小宝一次的病情竟然使这个家庭走向了解散。

小宝出生一个月后老是哭闹,小美和小强便把小宝送到医院,检查结果却让双方惊呆了,得的竟然是梅毒。小美和小强也立刻进行了检查,结果双方均染病。双方的默不作声也暗示了双方的猜忌产生。其后双方便经常发生吵打,最后闹到了无法生活的地步。

2011年7月小美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小强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医药费。小强到法院后称,小美在外行为不检点,不仅自己得病,还传染给自己,而且小强认为孩子并不是自己的,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医药费。小美则坚称系小强把病传染给自己和孩子,而且孩子就是小强的。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认为,究竟是谁先感染该病并不是该案的重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该案的重点。法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亲子鉴定,最后鉴定结论为小宝系小强的亲生儿子,最后法院依据鉴定结论做小强的思想工作,小强同意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医药费,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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