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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书由谁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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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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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往往无法协商解决的,是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那么行政调解书由谁署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调解书由谁署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二、行政调解书

  (一审行政案件用)

  ××××人民法院

  行政调解书

  (一审行政案件用)

  (××××)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不服被告×××(行政主体名称)(行政行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如: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一、本调解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调解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三、本调解书的首部、尾部(附录部分),正文中有关证据的列举、认证、说理方式以及相关的写作要求等,也可以参考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案件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对当事人诉辩意见、审理查明部分应当与裁判文书有所区别,应当本着减小分歧,钝化矛盾,有利于促进调解协议的原则,对争议和法院认定的事实适当简化。

  四、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履行。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协议内容的最后一项;由法院决定的,应另起一行写明。

  五、本调解书样式及说明,亦可供制作第二审和再审的行政案件调解书时参考。

  三、行政调解书能强制执行吗

  行政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调解书由谁署名的相关知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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