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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状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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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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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答辩状应当写上“答辩状”的标题,写明答辩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和案由,对于原告的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说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法院的名称、自己的签名以及日期。

  一、被告答辩状是怎么写的

  1.首部:

  (1)文书名称为“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其全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等。

  (3)案由。写明答辩人因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何种案由提出的答辩。

  2.正文:

  首先,对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内容进行答辩,指出不符合事实之处,可以全部否定也可以部分否定,并用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其次,对于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的请求、理由进行答辩。最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

  3.尾部:

  (1)写明法院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应当加盖公章。答辩状若是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的,则应当写明代为书写律师的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写明文书制作书写的日期。

  (4)附项下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

  二、什么时候提交答辩状最好

  《民诉法》规定了被告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进行答辩。这个时间是很紧张的,因为这个时间也是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接到《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才知道原告的诉请,以及原告的事实与理由,才赶紧召集各部门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了解情况,并通知自己的律师来准备应诉。所以,15天的时间对被告来说比较紧张,如果不能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证据和理由,仓促进行答辩,将不能充分陈述己方的事实与理由,并有可能将自己一方的主要观点给原告。

  三、法院开庭答辩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开庭答辩流程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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