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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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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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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满的处理方式有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等。对于一审案件被驳回起诉之后,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一般会通过指定方式原额退回。

  一、对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满怎么办

  1. 上诉

  当院驳回起诉后,被告可以通过上诉程序来寻求救济。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请求对该判决进行审查和改变的一种诉讼行为。

  2. 申请再审

  被告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对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进行救济。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请求重新审判的一种特殊程序。

  3. 提起行政诉讼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告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来对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进行救济。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改变的一种诉讼行为。

  二、一审驳回起诉诉讼费如何处理退回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若是当事人准备去起诉,但是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了驳回,那缴纳的诉讼费会根据原路全部进行退回。只有在法院受理相关案情件之后,当事人缴纳的一部分诉讼费才会生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一审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如下: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

  7.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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