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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上诉答辩状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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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的法律案件当中,答辩状在很多时候都会用到,二审的时候也需要写一份上诉答辩状,那么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怎么写?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二审上诉答辩状格式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二审上诉答辩状格式是怎样的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2006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3、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陈某

  2011年7月19日

  二、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2)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具体的流程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二审上诉答辩状格式是怎样的的具体内容,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纠纷或者案件,答辩状就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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