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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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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人民检察院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检 停执[ ] 号

  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死刑的罪犯______因有下列情形:

  ……(写明应停止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建议暂停执行。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一十六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案件进行监督,依法提出停止执行死刑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五。

  三、送达范围: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各一份,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四、归卷: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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