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4 20:37
人浏览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二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字第××号 ×××:   ×××(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被告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并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   经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3、不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