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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鉴定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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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残疾的,那么将需要进行交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定后续的赔偿事宜。一般律师事务所会给医院委托书,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交通伤残鉴定委托书怎么写呢?一起跟法律快车小编来学习一下吧。

  一、交通伤残鉴定委托书怎么写

  伤残鉴定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1、请求对当事人的伤残作出等级鉴定;

  2、请求对当事人的后续治疗费作出鉴定;

  3、请求对当事人的生活护理费作出鉴定。

  事实和理由:

  我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业务。现为了查明案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对当事人的伤残等级作出司法鉴定,以便于法庭审理时计算当事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生活护理费等赔偿费用。为此,特向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敬请作出鉴定为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造成相应人身损害,受害人可在治疗结束后自行到合法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选择事故发生地的医疗鉴定机构。也可先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诉讼角度来看,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最好,能最大程度降低对方异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在伤后3个月时间,或者等康复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做。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去法院指定机构做,以免对方存在异议。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伤残鉴定委托书怎么写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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