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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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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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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及作用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共分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

  如:“×检刑捕字[年度]第×号。”

  3.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

  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文书的中心,主要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四项内容。

  (三)尾部

  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在左下角写明附项,包括卷宗的册数、页数,赃物及物证移送回交的件数。

  三、写作要求

  相关项目内容填写要清楚、准确、不能出现错漏现象,以免影响决定的权威力。

   批准逮捕的条件必须严格掌握,即以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为依据,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批准逮捕。

   该文书每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1份,不能数个犯罪嫌疑人共用一份。

  【 范 文 】

  ××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1997)×检刑批捕第23号

  ××县公安局:

  本院1997年11月11日收到你局(1997)×公侦捕字第13号文件,以强奸罪、盗窃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一案。经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和第264条的规定,构成强奸罪、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和第68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

  1997年11月16日

  附:预审卷宗一册

  另附批准逮捕决定书的三联格式

  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存根)

  第号

  公安,19年月日以号文书提请逮捕的案犯 罪嫌疑人,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事实清楚,已构成罪,并于19年 月日经[page]

  决定批准逮捕。

  填发人:

  19年月日

  院印备注:第一联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副本)

  第号

  公安:

  你19年月日,以号文书提请批准逮捕的案犯罪嫌疑人 ,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事实清楚,已构成罪,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和第68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

  19年月日

  院印

  附:第二联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第号

  公安 :

  你19年月日,以号文书提请逮捕的案犯罪嫌疑人,经本院审查认为: 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事实清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的规定,构 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和第68条的规定,决定批准 逮捕。

  19年月日

  院印

  附: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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