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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决定书(刑事案件用)(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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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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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59


                ×××人民法院
                 罚款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字第××号

  被罚款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本院在审判……(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一案过程中,……(写明被罚款人妨害刑事诉讼的事实和应当予以罚款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罚款×××元,限在××××年××月××日前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院印)
                          ××××年××月××日

                 样式59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人,依法决定罚款时使用。
  二、制作本决定书时,可以参阅样式58的说明第二、三项。
  三、本决定书的原本附卷,正本送达被罚款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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