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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提存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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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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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ΧΧΧ(债权人名称):

  ΧΧ(提存人名称)已于ΧΧ年Χ月Χ日将根据ΧΧΧΧ(债务依据)应交付给你的ΧΧΧΧ(提存标的及数额)[或增加:经本公证处保全证据后的变卖款ΧΧ 币ΧΧ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于ΧΧ年Χ月Χ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委托代领请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ΧΧΧΧ(其他所需资料),到我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ΧΧΧΧ(提存标的)将上交国库。
  我处地址:ΧΧ省ΧΧ市(县)ΧΧ街ΧΧ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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