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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损坏险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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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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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

根据投保人申请,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下列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本保险单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机器损坏保险。

明  细  表



被保险姓名和地址: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项目
数量
说   明
制造年份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
免赔额






总保险金额:
保险费:          费率:

备注: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nb sp;            保险公司


附:
  机器损坏险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它由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书签发给被保险人。该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被保险机器遭受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和凭证,也是保险人赔偿的根据。
保险人在制单时要对保险标的作详尽调查,测量其风险。为此,保险人要调查保险财产存放和使用的地点,核实机器的数量、制造情况、各种性能指标、机器的重置价值,并且检查机器是否容易遭受特殊危险,了解机器按期的损坏及修理情况等。
保险人根据保险期限、机器的性质及重置价值等决定机器保险金额和每次事故索赔额,同时参考有关保险费率规章及实际调查情况,厘定保险费率,计收保险费。明细表中的总保险金额为所有被投保机器各自保险金额的总和。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特别约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保险方应填注保险单号码,将在保单中确定的每次事故免赔额也填到申请书附表的相关栏目中。
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单上签章,并注明制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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