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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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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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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附”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专 专
利或

请 利
申请号或专利号
发明创造
名  称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代  表)







附: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2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1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中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复审请求书中的复审理由,意见陈述书中的陈述意见,撤销请求书中撤销专利权理由,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填写不下时用本表第②栏续写。
续写时应写明所续文件名称,及所续文件的栏目的编号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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