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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1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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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民事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如果没有去告发,一般来说司法机关不干预,但是对于刑事的案子,可以有自诉,也可能是国家机关提起公诉,由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并提交侦查单位侦查,那么检察院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XX公司勤杂工,XX省XX县人,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20XX年X月X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X月X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刘XX因工作原因,对被害人许XX(XX岁,XX公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XX年X月X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许XX持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木工凿,进入公司三层经理办公室,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用羊角锤朝被害人许XX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被害人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受伤,当场死亡。被告人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羊角锤、木工凿;

  2、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3、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

  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刘XX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20XX年X月X日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案件

  1、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2、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的。

  三、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

  1、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检察院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起诉书要按照法定的格式来写,要写清楚案件事实经过,提供认定事实的证据,并依法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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