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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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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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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后不服离婚判决,比如在分配财产的判决上对自己不利,自己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的结果,是可以选择进行上诉处理的,那离婚上诉需要的材料需要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上诉需要的材料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二、离婚上诉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何时开庭,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三、离婚上诉多少钱

  离婚的诉讼费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上诉需要的材料"的相关知识,离婚起诉要准备的材料有: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诉状所述相关事实的证据,诉状及证据一式两份,提交给法院(复印件),并书写材料清单。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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