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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期限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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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申诉权,就刑事案件来说,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已经审理生效的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诉,那么刑事申诉期限有何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刑事申诉期限有何规定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申诉期限有何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会管辖哪些申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符合哪些标准可以结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 刑事申诉案件经复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可以结案:

  (一)原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情况已经审查清楚;

  (二)申诉人提出的新的事实、证据已经调查清楚;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已经作了必要的补充调查。

  第二十五条 对复查终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诉人基本情况及与原案的关系;

  (二)案由及案件来源;

  (三)原处理情况、原认定事实及适用的法律;

  (四)申诉理由、依据及请求;

  (五)复查简要过程、复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

  (六)复查处理意见;

  (七)承办人签名及年、月、日。

  综上所述,对案件进行申诉需要在案件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但是有出现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申诉的主体资格有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和委托律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刑事申诉期限有何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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