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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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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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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形式:□初次申请 □换证申请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
  生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封面)


申请须知

一、此申请书由企业向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或点击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网站获取。
  二、企业应按申请书中规定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填写时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三、封面上“申请形式”的“□”,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打“√”。
  四、企业应向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公章复印无效),并附下列资料各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的质量手册或质量管理文件(应含企业组织机构图);
  3.企业按考核细则进行自查的报告(考核细则可在网上获取 );
  4.原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证书(由换证企业提供)。
  五、检验检疫部门受理申请后,将进入产品抽样检测、质量管理文件预审、工厂条件考核、审批、发证等工作程序。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代码

企业经济性质

企业电子邮件(e mail)

传真

质检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总经理(厂长)签名:____
    &nb sp;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检验、试验用主要设备、仪器、工具明细表






设备仪
器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精度等级
制造厂家
购进/启
用日期
最近检定日期
检定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生产用主要设备、工艺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
编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制造厂家
购进/启
用日期
运行现状
1

&nb sp;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nb sp;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主要外购、外协件明细表



序号
外购、外
协件名称
制造厂名称
规格型号
是否进
厂检验
使用检验
仪器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所填内容不敷填写时可另附页。



以下由检验检疫局填写:



企业所辖局、处
资料审核情况
及推荐意见

签章/日期:

样品检测结果 

签章/日期:


工厂审查结果

签章/日期:


直属检验检疫局资料审查意见

签章/日期:


发证审批意见

签章/日期:


证书编号及发证日期

备注





附:
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申请书,是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时所填写的法律文书。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须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方可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商检机构凭出口质量许可证接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无法形成规模生产的特殊包装的生产企业,直属商检局可对其采取临时许可,批准使用临时编号,并严格检验和监督管理。临时编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2.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管理全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许可制度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认可检测试验室、管理资格证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国家商检局设在各地的直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直属商检局)管理和办理本地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许可证工作,负责组织抽样、进行预审、实施考核、颁发、吊销许可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申请和颁发程序是
  (1)施行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须向所在地直属商检局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第一,营业执照或其复印件;第二,生产用主要设备、机器、工艺装备、仪器明细表;第三,现行的质量手册或质量管理文件;第四,主要外购及外厂协助生产部件明细表;第五,必要的检验、试验用设备仪器明细表。
  (2)直属商检局参照《实施细则》进行企业申请资料预审,并于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企业产品抽样、封样送国家商检局认可的包装检测试验室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包装性能检验。预审后对产品检测合格并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受理其申请。直属商检局组织考核小组按《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考核并于60天内完成考核评定工作。
  (3)企业经过考核合格,直属商检局为其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已取得出口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iso9000)合格证书的企业,按规定可以免于考核。出口质量许可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合格通知下达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考核申请。
  (4)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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