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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云南省××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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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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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云南省××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通知书 云××政行复通字[年份]第  号 云××委(办、厅、局)行复通字[年份]第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_____________不服你机关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附证据目录清单,一式   份,随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提交本机关,以便案件审理和与申请人、第三人交换证据使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无依据,作出撤销该行政行为的决定。请你机关认真研究案情后给予答复,需要到本机关查阅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的,请提前联系。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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