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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事故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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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是我们全社会公认的弱势群体之一,保护孕妇是我们全体社会公民应尽的责任。那么,孕妇事故协议书有哪些要求呢?那么在接下来,就关于孕妇事故协议书怎么写的更多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孕妇事故协议书怎么写

  孕妇事故协议书是在孕妇发生事故时时常会出示的文件说明。会有专门的机构人员来评审。至于孕妇事故协议书的内容要求是会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而发生改变的。所以孕妇协议书并没有规定的书写要求。

  除孕妇事故协议书之外,孕妇还有免责协议等保护孕妇合法权益的说明文件。

 孕妇事故协议书怎么写 

  二、孕妇事故理赔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三、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赔偿标准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还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母体受到伤害,致使其胎儿早产,胎儿早产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意见:

  1、第一种意见。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出生”,即生命孕育阶段的胎儿完全脱离母体,且出生时为活体,即具有生命能力。本案中损害发生时胎儿尚在母体中,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法律上的自然人享有权利与义务,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第二种意见。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我们的社会应该要给伤害孕妇的行为给予更加严重的处罚,因为伤害孕妇的行为也伤害了为出世的婴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孕妇事故协议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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