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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价值多少钱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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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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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捡到遗失物品的时候,一般都是会选择告知所捡物品的产地负责人的,在商场捡到的话,是会选择交给商场的人进行处理的,那么遗失物品价值多少钱可以立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失物品价值多少钱可以立案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二、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全文

  拾遗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拾遗物品的管理,维护财物失主的权益,表彰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拾遗物品,是指单位和个人拾获单位或他人遗留的财物。

  第三条 我市处理拾遗物品的主管部门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的拾遗物品招领处,负责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区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及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应负责其辖内拾遗物的收集、登记、保管、招领、上缴等工作。

  第四条 凡拾获的遗失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获的财物,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公开招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派出所送交所属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再招领,期限三十天,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则由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继续公开招领;

  (二)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范围内拾获的财物,应即交该单位的人事保卫部门,在本单位公开招领,期限十五天,逾期无人认领的,则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继续公开招领;

  (三)在旅馆拾获的财物,应交旅馆保卫部门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原主或公开招领,招领期限九十天(接待外国人、港澳台胞的宾馆、大厦、酒店可再延长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送交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继续公开招领;

  (四)凡拾获机密文件、资料、图纸、重要证件、军用物品(包括枪枝、弹药)、违禁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旅馆业以及其他代客保管财物的单位,发现被保管的财物超过保管期限未能按期领取的,应继续妥为保管,逾期十天后仍未领取的,可作为拾遗物品,送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处理。

  第六条 收到拾遗财物的单位,在将现款数额、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以及拾获的时间、地点等作详细造册、编号登记存放,并发给拾获人收据。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遗失财物后,可按下列规定查询、认领:

  在街上遗失的,向遗失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查询;在单位或公共场所遗失的,向遗失地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查询;在旅馆遗失的,向该旅馆服务台查询。经向上述单位查询后,仍未能认领遗失物品的,可向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查询;

  如失物已查获,并核对属实的,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领回的失物属贵重物品的,还须凭街、镇政府或工作单位的证明(境外人员凭护照或回乡证)方可认领。如属国家机密文件、资料,须凭县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方可认领;

  委托他人代领失物的,应凭失主的委托书、失主的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失主领回失物时,可以自愿以遗失物品价值百分之十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接到各单位送来的拾遗财物后,应继续公开招领九十天,逾期无人认领的,按市人民政府有关拍卖市场交易管理的规定,进行拍卖并将款项上缴地方财政。

  第九条 拾遗物品如属食物或其他容易变质腐烂物品的,应及时拍卖处理,将拍卖款项妥善保存招领。到期无人认领的,应上缴地方财政。

  第十条 对拾金不昧或者处理拾遗财物有显著成绩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财物价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额给予奖励;

  对从事处理拾遗物品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冒领、挪用、侵吞、损毁拾遗财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拾遗物品招领处应加强对拾遗财物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管理拾遗物品的一切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一九八二年七月六日颁布《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三、丢了东西别人捡到不还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民拾得遗物,应当如数交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就要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如果认为捡来之物,既非偷,又非抢,就应归自己所有,那么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既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也是同我国人民拾金不昧的道德风尚格格格不入的。

  本案中,如你向对方讨还遗失物,对方不肯归还,则是对你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不法行为。如果对方始终不肯归还你的遗失物,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遗失物。如果你的遗失物因此遭受损失,还可要求对方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遗失物品价值多少钱可以立案的相关内容,遗失物不知道有没有人捡到,是不能立案的,但是公安部门还是会根据自身的职责对物品进行寻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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