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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哪个优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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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所拥有的财产,往往会因为客观情况的需要而设定抵押,有时也会出质,那么你知道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哪个优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哪个优先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该条款关于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受偿顺序的规定不尽合理,因为没有考虑到两者设立的先后顺序,从而违反了法律的公示平等原则。

  在法律中,交付和登记是两种不同的公示方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优劣之分,不能认定登记优先于交付占有。在先质后押的情况下,即使抵押权已登记,也不能对抗设立在先的质权。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二、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三、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吗

  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这是由于同一个动产可以同时设立抵押和质押。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抵押权和质权并存的,哪个优先的相关内容,如果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是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来确定清偿顺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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