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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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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留置权是会存在于双方基于合同关系,同时是合法的占有对方的财产。那么行使留置权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一)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二)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三)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四)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二、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三)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

  (四)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五)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六)法院收到有关证据材料后,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七)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八)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三、民间借贷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使留置权的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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