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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居住权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0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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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相应的居住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对当事人发生效力。那如何签订居住权合同?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签订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是指居住权人和住宅权利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对住宅权利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合同。

  居住权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居住权合同为要式合同,即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五个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可以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单独转让或者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签订居住权合同的相关知识,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签订居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住宅的位置等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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