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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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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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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律赋予我们非常多的权利,对于什么是占有保护权和物权请求权,很多人还是不了解的,那么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存在区别

  (一)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

  (二)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

  (三)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以使物的占有人继续保持其占有状态,维护社会和平安宁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权利归属问题。

  (四)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须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仅须证明原本有占有的事实即可。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而物权请求权并无除斥期间的限制。

  二、有保护请求权有哪些类型

  (一)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指占有人在其占有被他人侵夺以后,可依法请求侵夺人返还占有物,它以占有被侵夺为要件。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二)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

  指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他人妨害时,有权请求除去妨害。排除对占有的妨害,可以用私力对抗的方式,超出了“即时”行使的界限后,只有通过公力请求排除妨害。

  (三)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指占有人的占有有可能遭受他人的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请求他人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发生损害占有的后果。该请求权旨在阻却将来发生之妨害。

  三、什么是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是指在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夺、妨害或者有妨害的危险时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关于此项请求权,有称占有人之物上请求权、占有人之请求权、占有物上请求权、基于占有而生之请求权或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占有制度是不问现实的占有的状态是否正当而一律加以保护的制度,它的宗旨是维持社会秩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区别有:目的与功能不同;行使要件不同;举证责任不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存在区别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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