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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能对抗所有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1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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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一般都是发生在债务关系的,是比较常见的,因此抵押权的存在会让债务更好的履行。那么抵押权能对抗所有权吗?抵押权可否善意取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抵押权能对抗所有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如果第三人的确善意取得了生产设备上之抵押权,自可依法(即依照抵押合同约定与担保物权制度)行使物权。此时他物权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效力。债权人因第三人行使抵押权而丧失所有权之损失,可向债务人主张赔偿责任。此时或可基于违反契约、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等请求权基础来实现赔偿。

  二、抵押权可否善意取得

  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

  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三、抵押权是否能做强制执行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办理强制公证的范围。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符合公证法关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随主”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能对抗所有权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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