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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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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人都是从事于租凭行业的,往往有时候对于相关规定是不了解的,那么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的情形?租赁物损坏责任如何承担?租赁物损坏责任谁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不可抗力的条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由于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是承租人难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免责的事由,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时,租赁物毁损、灭失了,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二)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违反交通规则的汽车撞坏,经过认定承租人本人无过错,汽车的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造成的。

  (三)因出租人不履行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例如承租人租赁的房屋,由于雨季下雨太多出现屋顶漏雨,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但出租人迟迟不予维修,最后导致房屋倒塌。倒塌的原因就是出租人没有对房屋进行及时的维修。

  租赁物损毁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责任,那么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是因为出租人的过错导致,那么出租人需自行负责。

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

  二、租赁物损坏责任如何承担

  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租赁物损坏责任谁担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关系结束且租赁期间届满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并且租赁物应当没有损毁,否则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出租东西的时候我们是可以与承租方签订合同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物损毁灭失不归责于承租人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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