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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有多长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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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物权的种类有很多,不管什么物权往往在设立的时候会涉及到期限问题,那么你知道留置权有多长期限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留置权有多长期限

  (一)留置权。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二)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行为。设置留置权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履行合同。为此,法律规定应有一段宽限期限。

  二、留置权有哪些权利义务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优先受偿权等。 留置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有:留置物的保管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义务;返还留置物等义务。

  三、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一)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三)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留置权有多长期限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设立留置权时会在合同当中明确具体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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