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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0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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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满足合法合同所必须的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物权登记只会影响到物权的变动或者是否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合同的效力是不产生影响的。

  一、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物权属于人身权吗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民法典,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而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三、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一)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二)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权利的实现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

  如果有他人干涉的事实使物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必然妨碍物权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法律就赋予物权人请求除去此等妨害的权利。可见,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权、对世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性质而发生的法律效力。它赋予物权人各种请求权,以排除对物权的享有与行使造成的各种妨害,从而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原有的支配状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物权登记是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的,我国遵循物债两分的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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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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