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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权与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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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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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是一种质权,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典当的标的物是动产,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但是对于典权与典当而言也是有相同点的,二者都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条件的,对动产进行典当之后,当事人只占有不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一、典权与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典当是一种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标的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典权人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标的物不同。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不能为不动产;而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能是动产。

  内容不同。在典当关系中,当铺只占有标的物,不享有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未经出当人同意,当铺不得随便使用、出租当物或者设定抵押;出当人回赎当物时,应该支付利息;出当人如果到期不能回赎时,当铺不能直接取得对当物的所有权,而只能将当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当物的价款清偿债务和清偿利息;因过失造成当物毁损灭失时,当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典权是用益物权吗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以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典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因此典权是用益物权。

  三、典权与典当两者相同点

  典当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把它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质权。在典当关系中,经特许而从事典当营业、接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用以担保的债权人,为当铺;向当铺提供动产用以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当人;被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给当铺用以担保的标的物,为当物。典权和典当都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条件,此为两者之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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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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